设立中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来源:苏州劳动法律师 作者:
摘要:苏州劳动法律师解读设立中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关系认定 1、设立中的用人单位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其与劳动者不构成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双方构成劳务关系。 2、用人单位依法设立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自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3、劳动者.........
苏州劳动法律师解读设立中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关系认定
1、设立中的用人单位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其与劳动者不构成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双方构成劳务关系。
2、用人单位依法设立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自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筹备期间的工作时间不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该约定仅对劳动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苏州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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