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获后逃跑,酒精含量如何进行认定
来源:苏州吴中区危险驾驶罪辩护律师 作者:
摘要:本文由 苏州吴中区危险驾驶罪辩护律师 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 苏州吴中区取保候审专业律师事务所 等方面的内容。 行为人被查获后,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应当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查处,酒精呼气测试记录的酒.........
本文由苏州吴中区危险驾驶罪辩护律师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苏州吴中区取保候审专业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内容。
行为人被查获后,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前逃跑的,应当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查处,酒精呼气测试记录的酒精含量值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行为人被查获后,在接受呼气测试酒精含量前逃跑的,被抓获时应及时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并委托鉴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鉴定其查获时的血液酒精含量,该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无法鉴定其查获时是否属于酒后驾驶的,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或妨害公务的,应依法查处。
以上内容由苏州吴中区危险驾驶罪辩护律师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更多关于苏州吴中区取保候审专业律师事务所的资讯可查阅本网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