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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来源:苏州工业园刑事律师事务所地址 作者:
摘要:本文由 苏州工业园刑事律师事务所地址 推荐阅读。 如果行为人通过伪基站群发的短信内容不属于诱骗他人处分财产的,一般不以诈骗罪定性。如果该行为,按照相关司法解释,造成二千以上不满一万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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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行为人通过“伪基站”群发的短信内容不属于诱骗他人处分财产的,一般不以诈骗罪定性。如果该行为,按照相关司法解释,造成“二千以上不满一万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的”,属于通讯线路“截断”,应认定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如果仅造成短暂的手机通讯停滞中断,应认定为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如果行为人通过“伪基站”群发的短信内容虚假,属于诱骗他人处分财产的,构成诈骗罪。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同时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或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构成要件的,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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