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包括哪些情形
来源:苏州虎丘区辩护刑事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虎丘区辩护律师 推荐阅读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严重: 1、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达1000元左右的; 2、在城乡市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引起公愤,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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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严重:
1、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达1000元左右的;
2、在城乡市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引起公愤,造成恶劣影响的;
3、多次以恐吓,威胁,要挟手段“调解”或者受人雇佣插手民间纠纷,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主动或受他人雇佣,使用暴力或者多次以暴力等手段相威胁讨债的;
5、多次在营业场所消费,无正当理由拒不付款,情节恶劣的;
6、多人结伙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多人结伙多次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7、因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致使停工、停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0元左右的;
8、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以未成年人或学生为主要侵害对象,情节恶劣的;
9、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屡教不改的;
10、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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