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推荐 苏州律师收费标准 苏州专业律师 苏州知名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苏州市律师协会
联系我们 苏州专业律师法律服务网
律师:刘逢欣 律师
电话:13812605387
律所:江苏平江律师事务所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
          州中心A座8楼
提示:提前预约可获30分钟的当
          面免费咨询一次
苏州专业律师法律服务网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损害赔偿 >
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中“按责赔偿、无责免赔”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来源:苏州保险合同纠纷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保险合同纠纷律师 推荐阅读。 在机动车商业车险的保险合同中,如约定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保险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类似条款,无论该条款保险人是否向投保.........

  本文由苏州保险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阅读。
  在机动车商业车险的保险合同中,如约定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保险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类似条款,无论该条款保险人是否向投保人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都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以上内容由苏州保险合同纠纷律师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