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将严格立案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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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由 苏州虎丘区律师法律咨询 推荐阅读。 由专人负责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审查工作。对疑似职业放贷人或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警示级别较高人员的案件,应当经立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重点标识移送审判业务部门组成合议庭审理。对网络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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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疑似职业放贷人或“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警示级别较高人员的案件,应当经立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重点标识移送审判业务部门组成合议庭审理。对网络借贷案件,严格按照省法院《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与防范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第5条要求,加强对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和约定管辖条款等事项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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