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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长期请休病假,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苏州劳动合同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苏州劳动合同律师推荐阅读。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继续请休病假的,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

  本文由苏州劳动合同律师推荐阅读。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继续请休病假的,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2、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复工)鉴定,如果劳动者不配合,或者经鉴定能够复工后仍没有及时返岗工作,用人单位主张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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