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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租赁期间被拍卖,承租人是否可就该拍卖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
来源:苏州房屋租赁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房屋租赁律师 咨询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苏州等方面的内容。 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具体操作可以参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本文由苏州房屋租赁律师咨询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苏州等方面的内容。
  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具体操作可以参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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