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吊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车主是否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苏州相城区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咨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苏州相城区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咨询推荐阅读。 因叉车、吊车这些特殊车辆并不能上路行驶,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的应当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范围,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以车主未购买交强险为由让其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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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叉车、吊车这些特殊车辆并不能上路行驶,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的应当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范围,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以车主未购买交强险为由让其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显失公允。所以对于此类案件,应按照一般的侵权案件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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