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如何确定事故责任?
来源:苏州事故责任划分律师推荐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事故责任划分律师 推荐阅读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根据当事人举证、法院调查取证情况,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的,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1)机动车之间或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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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根据当事人举证、法院调查取证情况,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的,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1)机动车之间或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由各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赔偿责任,其中一方在危险控制、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明显居于优势地位的,可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确有过错的,可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非机动车方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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