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离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如何处理?
来源:苏州离婚律师费用大概多少 作者:
摘要:本文由 苏州离婚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 苏州离婚律师费用大概多少 等方面的内容。 一、法院起诉离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病,并提供有关司法精神.........
本文由苏州离婚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苏州离婚律师费用大概多少等方面的内容。
一、法院起诉离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一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病,并提供有关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或医院的诊断、鉴定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可依法申请宣告该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利害关系人坚持不申请宣告,但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的,可以直接认定该当事人欠缺诉讼行为能力,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通知该当事人配偶以外的监护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
二、哪些情形下婚姻无效?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以上内容由苏州离婚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更多关于苏州离婚律师费用大概多少的资讯可查阅本网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