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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依据
来源:苏州家庭暴力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苏州家庭暴力律师推荐阅读。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家庭暴力案件具有隐蔽性及受害妇女取证难等特点,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对民事诉讼中受害妇女提供以下遭受家庭暴力的基本事实证据,如果对方没有足够证据予以否认,可.........

  本文由苏州家庭暴力律师推荐阅读。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家庭暴力案件具有隐蔽性及受害妇女取证难等特点,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对民事诉讼中受害妇女提供以下遭受家庭暴力的基本事实证据,如果对方没有足够证据予以否认,可以认定证据所证明事实存在:
  1.报警、接警、出警记录;
  2.法医鉴定;
  3.病历;
  4.照片、录像等视听资料;
  5.证人证言;
  6.社区、妇联等社会团体和组织的相关记录。
  对刑事诉讼中家庭暴力事实的认定,应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证据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上内容由苏州家庭暴力律师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