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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来源:苏州相城区商标侵权律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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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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