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主张对房屋享有租赁权的,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强制执行律师 推荐阅读 案外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供如下证据: 1、出租合同、转租合同等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应当提交书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办理过登记备案手续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占有房屋的凭证。如出租人与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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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供如下证据:
1、出租合同、转租合同等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应当提交书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办理过登记备案手续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占有房屋的凭证。如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房屋交接书、承租人在出租房屋所在地物业办理的装修或者入住手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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