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电商平台“应当知道”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来源:苏州知识产权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知识产权律师 推荐阅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 1、未履行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资质等法定义务; 2、未审核平台内店铺类型标注为旗舰店品牌店等字样的经营者.........
本文由苏州知识产权律师推荐阅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
1、未履行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资质等法定义务;
2、未审核平台内店铺类型标注为“旗舰店”“品牌店”等字样的经营者的权利证明;
3、未采取有效技术手段,过滤和拦截包含“高仿”“假货”等字样的侵权商品链接、被投诉成立后再次上架的侵权商品链接;
4、其他未履行合理审查和注意义务的情形。
以上内容由苏州知识产权律师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