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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律师详解:打电话的录音可以当证据吗
来源:苏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网 作者:民事诉讼律师
摘要:苏州资深民事诉讼律师结合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系统解析打电话的录音可以当证据吗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要求及实务操作,助力当事人合法维权。.........

一、为何越来越多人关心“打电话的录音可以当证据吗

移动通话普及后,电话录音成为保存对话内容便捷的手段。民间借贷、合作洽谈、情感沟通、售后服务等场景,当事人往往未经对方同意即按下录音键。待纠纷进入诉讼,录音能否被法院采信,直接影响事实认定与胜负结果。搜索引擎数据显示,“打电话的录音可以当证据吗”长期位居法律类热词前列,亦成为苏州民事诉讼律师接受咨询的高频问题。

二、电话录音的证据属性与法律依据

1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该条明确“视听资料”属于法定证据种类,电话录音即属视听资料范畴,具备进入诉讼的“入场券”。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2019〕19号第十四条要求,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其他证据审查判断;第九十条列举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根据的情形,其中“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位列其一。由此可见,电话录音既被允许,亦受严格审查。

3 民法典对隐私权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至第一千零三十五条确立隐私权及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但未禁止公民在自身合法权益范围内制作录音。司法实践普遍认为,在“非公共场所”进行的通话,若录音方仅为保全自身债权、防止对方事后反悔,且未对外传播,则不构成对相对人隐私权的实质侵害。

三、合法性审查:未经对方同意是否必然排除

最高人民法院在多起判例中表明,私自录音并不当然等于“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证据”。判断是否排除的核心在于: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是否严重侵犯隐私。若录音过程未使用窃听器材、未侵入他人住宅、未对公众传播,且内容与待证事实直接关联,法院通常认可其证据资格。

四、真实性审查:如何证明“未被剪辑”

1 原始载体

手机、录音笔、电脑中保存的原始文件即为原始载体,应妥善保管,避免删除。庭审中法官可能要求当庭播放并核对属性信息。

2 完整性鉴定

对方若质疑剪辑,可申请声纹鉴定、完整性鉴定。鉴定机构通过频谱分析、噪声背景比对,判断录音是否经过拼接、删除。申请人需预交鉴定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3 辅助证据

通话清单、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转账凭证可佐证录音形成时间、双方身份、谈话背景,增强真实性。

五、关联性审查:内容与争议事实的“紧密度”

录音必须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案件要件事实。民间借贷案中,录音需体现借款金额、期限、利息合意;劳动争议案中,需包含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加班安排等关键信息。若仅为寒暄、问候,与待证事实无关,则不予采信。

六、实务操作指引:从录制到举证

1 录制前准备

确保设备时间校准,关闭静音与变声功能,选择安静环境,避免噪音干扰。可提前写下要点,引导对方确认事实。

2 录制中技巧

开场称呼对方姓名或身份,固定主体;使用“你上次说”“咱们当时约定”等表述,唤醒对方记忆;避免威胁、诱导、侮辱性语言,防止被认定为“非法手段”。

3 保存与备份

录制结束立即复制到电脑及云端,记录文件生成时间、大小、格式。不要对文件重命名或转码,确需剪辑提取片段,应保留完整版。

4 立案与举证

将录音刻录成光盘,注明“录制时间、通话双方、主要内容”,并整理文字稿。文字稿无需逐字完整,但应标注关键语句时间点,方便法官查阅。提交证据时,同时提供原始载体备查。

七、常见争议场景分析

1 民间借贷

【案例】A省B市张某诉李某偿还借款10万元,提交2024年3月15日电话录音,李某在录音中说“那10万元我肯定会还,只是现在手头紧,再宽限三个月”。李某辩称录音未经同意,系非法证据。法院认为,录音系张某在自己手机中制作,未使用窃听设备,内容系双方正常沟通,未侵害李某合法权益,对录音真实性、关联性予以确认,据此判决李某偿还本金及利息。

2 买卖合同

卖方电话确认“货物已收到,质量没问题,月底前付款”,结合发货单、物流记录,可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买方已收货并承诺付款。

3 婚姻家事

离婚纠纷中,一方录音对方承认家暴、出轨,因涉及隐私,法官审查更严格。若录音在自家客厅、车内等相对封闭空间完成,且仅为证明感情破裂,未对外散布,一般可采信;若安装在对方卧室,则因严重侵犯隐私而被排除。

八、对方提出“偷录”抗辩的应对

庭审中可提交以下材料:1.录制设备购买发票、序列号,证明非专业窃听器材;2.通话清单,证明双方号码、通话时长与录音一致;3.文字稿与光盘,展示未剪辑;4.证人证言,证明录音时自己在场且未发生冲突;5.公证书,若录音后及时公证,可大幅提升证明力。

九、涉外与跨境录音的特殊考虑

部分国家或地区对通话录音需“双方同意”,如与美国、加拿大当事人通话,若对方处于“双同意”法域,私自录音可能触发当地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但在中国法院诉讼中,仍主要适用中国法律判断证据能力。为避免冲突,可在通话开始时口头告知“以下通话可能会录音”,对方继续通话即视为默示同意。

十、电子数据存证平台与区块链取证

随着技术发展,当事人可将电话录音实时上传至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平台通过哈希值、时间戳、区块链多节点存储,防止事后篡改。诉讼中提交存证证明、哈希值校验报告,可显著降低真实性争议。法院通常依照电子签名法第八条、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对符合规定的电子数据予以采信。

十一、举证时限与证据突袭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若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才提交电话录音,且不属于“新发现”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提供”的情形,法院可不予采纳,或采纳后予以训诫、罚款。因此,发现录音后应在举证期限内尽早提交,确属逾期提供的,需书面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

十二、律师调查令与运营商调取

若录音丢失,仅有通话记录,当事人可委托苏州民事诉讼律师申请律师调查令,向运营商调取通话详单、基站信息,证明双方在特定时间存在通话。运营商提供的数据加盖业务专用章后,可作为辅助证据,补强录音缺失的遗憾。

十三、典型案例精解

【案例】C省D市刘某与王某合作投资餐厅,刘某天晚上电话王某协商追加投资,王某在录音中明确表示“我再投50万,占股涨到40%,明天让我老婆把合同带过去”。后王某反悔,刘某起诉要求确认增资协议成立。王某抗辩录音未经同意。法院综合以下因素采信录音:1.刘某手机原始载体保存完好;2.通话清单与录音时长一致;3.录音前后双方微信聊天提及“明天签合同”;4.刘某未使用威胁语言。最终判决确认双方增资合意成立。

十四、常见问题答疑

1 录音声音小、听不清怎么办

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降噪、增强处理,并出具处理报告,说明未改变语义内容。庭审中携带高质量耳机,方便法官听清。

2 只有录音无其他证据能否胜诉

若录音清晰、完整、无剪辑,且内容直接证明借款、违约、侵权等要件事实,法院可单独采信;但若对方否认,且录音存在疑点,仍需借条、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补强。

3 微信语音、QQ语音是否同等对待

微信、QQ语音消息同属视听资料,审查标准与电话录音一致。优势在于自动保存于腾讯服务器,时间戳不可更改,真实性更易确认。

十五、结语:让录音成为“会说话的证据”

电话录音既非法庭“违禁品”,也非“万能钥匙”。只有在合法、真实、关联的前提下,才能发挥证明作用。事先咨询专业苏州民事诉讼律师,掌握录制技巧与举证规则,可降低证据被排除的风险。面对纠纷,正确回答“打电话的录音可以当证据吗”,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权利意识与法治思维的体现。愿每一次通话,都能成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安全绳。

本文由苏州民事诉讼律师专业法律研究团队根据现行有效法规原创撰写,版权归苏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网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平台获取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