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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为非全日制以及多重劳动关系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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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非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问题,江苏省范围内各级人社部门通常按照以流程处理:
  11用人单位为招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持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职工(包括非全日制劳动者)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已按照全日制用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可在其参保期间,为其单独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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