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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被安置人以未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且未获得足额补偿为由提出异议时如何处理?
来源:苏州吴中区房产律师推荐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苏州吴中区房产律师推荐阅读 在私有房屋征收中,很多情况系由家庭代表而非全体征收被安置人与征收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嗣后有的被安置人认为其未参与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且未取得足额补偿,遂引发纠纷。此类纠纷系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不属于征收补偿利.........

  本文由苏州吴中区房产律师推荐阅读
  在私有房屋征收中,很多情况系由家庭代表而非全体征收被安置人与征收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嗣后有的被安置人认为其未参与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且未取得足额补偿,遂引发纠纷。此类纠纷系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不属于征收补偿利益分割纠纷,宜先行解决征收补偿协议效力问题,应为行政协议案件,在行政诉讼中予以解决。在先行解决征收补偿协议效力的情况下,再处理内部分割问题。
  若被安置人对部分产权人与征收单位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没有异议的,民事审判应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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