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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一方能否要求法院就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内容进行变更?
来源:苏州离婚协议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苏州离婚协议律师推荐阅读。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达成的一揽子协议,若双方已经根据该协议办理离婚登记,说明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以实际行为履行部分协议内容。在一方无证据证实该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

  本文由苏州离婚协议律师推荐阅读。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达成的一揽子协议,若双方已经根据该协议办理离婚登记,说明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以实际行为履行部分协议内容。在一方无证据证实该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起诉要求对协议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进行变更,原则上不予支持。但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出现情势变更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酌情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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