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行政诉讼法律咨询】张家港金港、后塍、德积三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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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张家港行政诉讼法律咨询市政府关于同意在张家港市相关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苏府复〔2021〕89号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以金港、后塍、德积三个街道办事处名义行使赋予原金港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请示》(张政发〔2021〕49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在张家港市相关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苏府复〔2021〕89号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以金港、后塍、德积三个街道办事处名义行使赋予原金港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请示》(张政发〔2021〕49号)收悉。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在张家港市相关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21〕20号),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同意你市金港街道办事处、后塍街道办事处和德积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原金港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相关街道办事处行使权力的详细目录清单由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权力由各街道办事处以自己的名义、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原实施机关不再行使。
你市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张家港市开展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苏府复〔2019〕93号)的有关要求,指导督促相关街道办事处做好区划调整后权力转移相关工作,确保衔接及时到位、监管不断。金港、后塍、德积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主动与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加快与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互联网+监管”及社会信用系统对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类管理等监督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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