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时如何向法院提供被保全财产的信息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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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苏州法律咨询服务申请人应当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是指: 1、被保全财产为不动产的,应当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产权查询单等)或者不动产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人名称、产权证号或预售网签号、不动产所在行政.........
申请人应当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是指:
1、被保全财产为不动产的,应当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产权查询单等)或者不动产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人名称、产权证号或预售网签号、不动产所在行政区域、道路、楼盘名称、具体房号等);
2、被保全财产为银行存款的,应当提供储户姓名、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币种和账户类型;
3、被保全财产为机动车辆的,应当提供机动车的车牌号、车辆登记管理机关等信息;如请求扣押的,还应当提供该机动车现具体的停放位置;
4、被保全财产为有限责任公司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应当提供具体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及注册(或托管)机构、出资额度和股权份额等信息。被保全财产为上市公司股票或其他可供保全的有价证券的,应当提供相应账户信息及交易场所或证券公司名称及地址;
5、被保全财产为到期债权的,应当提供债权人名称、债务人名称及住所、债权数额、债权到期时间等;
6、被保全财产为其他财产的,应当提供财产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值、所有权人、现具体存放位置等详细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保全时已经存在的财产信息和线索,申请人应当一次提供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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