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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来源:苏州知名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知名律师 推荐阅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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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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